您在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绿色建筑促进节能减排的建议》(第28号)收悉。经我委主办,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会办,现答复如下:
为牢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条例》,我省及杭州市近年来相继出台《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杭州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规文件,市发改、经信、建设、交通、环保、机关事务等政府职能部门依据各自工作责任,做好管辖范围内的节能减排相关工作。“十二五”以来,杭州市均制定了节能降耗“十二五”、“十三五”专项规划,每年度编制能源“双控”计划。“十三五”时期,杭州市完成了浙江省下达的“能耗总量增幅控制目标为年均增幅不允许超出1.1%”的目标任务,2020年全市规上工业公司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5.6%。同时,杭州市大力推进绿色建筑的发展,2016年起实施《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2017年市政府发布《关于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建议》(杭政办函(2017)119号),2018年杭州市全方面实施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城镇建设用地上所有民用建筑项目实施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政府投资项目率先实施高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十三五”时期,杭州累计实施绿色建筑面积25067万平方米,3166个项目通过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审查,高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65%以上。新建居住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以及总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公共建筑强制采取一种及以上的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太阳能光伏、光热、空气源热水热泵、地源热泵等),实行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十三五”时期完成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应用面积6556.3万平方米。我市节能减排和绿色建筑总体开展情况良好。
1.关于尽快制定节能减排总体设计的建议。一是制定规划,目前市发改委正在编制《杭州市节能降耗“十四五”规划》。根据建议,将逐步加强规划编制工作,细化完善规划结构和内容,充实完善“十四五”期间节能减排工作的任务目标、工作重点、方法要求、保障措施等内容,切实做好节能工作顶层设计。二是压实责任。市发改委每年将年度能源“双控”目标分解到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各区、县(市)节能主管部门依据本地区实际,将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镇(街)、平台和重点用能单位,逐级压实责任。下一步将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单独设立能源“双控”工作考核项目,对各区、县(市)政府和相关市直部门节能工作完成情况做考核评价。
2.关于加快产业体系调整的建议。一是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 。市生态环境部门贯彻落实全市2021年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会议精神,严厉打击不法企业利用节假日和夜间偷排偷放行为,今年针对秋冬季大气环境污染特点,已在2021年1-2月牵头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错时执法专项行动,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供坚实的执法保障。行动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3493人次,检查企业1553家次,立案查处19家,拟处罚款84.4万元。截至今年3月底,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查处涉气案件48个,处罚款214.29元。下一步将持续推进百日攻坚专项行动、VOCs专项执法行动,对热电、化工、印染等重点行业开展重点执法,不断加大执法力度。同时,结合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工作加强对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管,通过排污口执法检查、跨部门双随机执法检查等专项行动开展重点监管,落实好日常监督性监测与执法联动工作,对在线监测、执法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超标排放、偷排、漏排依法严格查处。市发改部门将继续发挥各级能源综合行政执法队作用,按照“双随机”要求,加大重点用能单位检查、监察和违规处罚力度,倒逼落后企业节约能源。二是继续推动产业体系调整和转型升级工作。市发改部门严格执行《杭州市产业高质量发展导向目录与产业平台布局指引(2019年本)》,将大量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列入限制和禁止类目录。通过开展“亩均论英雄”、“四换三名”等改革,推动产业体系调整。市经信部门严格落实国家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有关政策,在压减过剩产能、降低经营成本的同时,积极地推进企业在生产的全部过程绿色化、智能化、数字化等方面投入,拓展产业高质量发展新空间;鼓励企业应用高效率节约能源减排工艺、开展技术改造,对符合技改政策的企业给予投资额的10%(新材料产业20%)的财政补助;强化绿色生产、绿色制造,积极带领企业开展技术、业态和商业模式协同创新,推动建材产业转型升级。市建设部门正在建立绿色建材推广试点机制。市政府已制定发布《杭州市政府采购(投资)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实施方案》(杭政办函(2021)19号),在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资试点工程中应用绿色建材产品,新建试点项目达到国家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评价等级。推进绿色建材评价认证和推广应用,逐步建立绿色建材采信机制,鼓励采购获得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认证或者获得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绿色建材产品,推动绿色建材产品质量提升。
3.关于完善政策和信贷支持的建议。我市金融主管部门将加强对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的信贷支持。瞄准价值链高端,引导金融机构针对生物医药、智能网联汽车、航天航空、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加大对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信贷支持。鼓励各金融机构重点支持我市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基地和产业聚集区建设,力争战略性新兴起的产业新增贷款占比达到30%以上。
4.关于强化科学技术的建议。市建设部门着力推动建材企业绿色发展转型,已制定《杭州市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投资)需求标准(试行)》,突出地方节能产品和技术特色,78种建材产品材料纳入杭州市绿色建材名录,这中间还包括:楼板、墙板、斜撑、空间网架、桁架、预拌砂浆、蒸压加气混凝土板、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陶粒(加气)混凝土砌块、幕墙石材、幕墙用铝塑单板、铝塑复合板、蜂窝铝板、保温装饰夹心板外墙外保温系统、金属面板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石材面板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无机非金属面板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石材面板保温装饰板外墙外保温系统、钢制可拆装式隔断墙、装配式装修系统、装配式地板系统、木塑、太阳能热水系统、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等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系统。上述产品均制定或正在制定国家、行业或地方技术标准和检验测试标准,通过发挥科研单位、高校和企业自助研发技术、产品、工艺的积极性,加快建筑节能领域技术的产业化,有效推进本市建材企业的绿色转型,为用户更好的提供绿色低碳、高效率节约能源环保的技术产品。
5.关于加大对环保与节能减排工作监督管理力度的建议。一是积极开展低碳环保和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活动。 2021年1-3月,市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开展低碳环保和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活动,在市级以上媒体刊登(播出)生态环境新闻报道243篇(次),其中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127篇(次),中央级新闻媒体报道25次,FM89杭州之声《环保之窗》栏目播出62期,《美丽杭州》专栏播出10期,圆满完成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执法宣贯工作。下一步将持续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生态环境执法活动、建党100周年等主题活动,开展宣传报道,同时做好六五世界环境日、浙江省生态日等大型环保系列活动,扩大生态文明宣传力度。根据“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大节能宣传的广度和深度,适时组织节能工作培训和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推介活动。市经信、建设部门逐步加强绿色建材有关政策宣贯。围绕国家、省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助政策和《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中有关“民用建筑应当依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使用预拌砂浆、预拌混凝土、高强钢筋和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杭州市绿色建材需求标准等内容,认真宣贯绿色建材有关政策,积极引导建材企业研究开发绿色建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高自主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加快绿色建材新材料研发成果产业化,促进新产品快速进入建筑市场。二是认真开展客户服务工作。开展重点企业走访服务活动,了解掌握企业现状和面临困难,积极带领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及时向公司可以提供绿色建材发展信息等,鼓励企业加快绿色建材新产品应用,实现杭州绿色建材产业高水平发展目标。
6.关于建立节能减排绿色建筑示范点的建议。市建设部门坚持多年开展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和示范项目评选,杭州市低碳科技馆、杭州绿色建筑科技馆、未来科技城第一小学、江南御府、三湘森林海尚等目前200余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标识证书;亚运村区块及配套设施获得国家二星级绿色生态城区规划设计标识;4个项目获得国家绿色建筑创新奖;100余个项目获得市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示范项目。杭州市低碳科技馆、杭州绿色建筑科技馆两个绿色建筑日常就面向公众开放参观,中节能西溪首座三星级绿色建筑成为2020杭州市民体验日“最具品质体验点”。下一步将继续做好示范创建工作,动员更多的标杆性绿色建筑业主向外开放参观,以实际案例宣传节能减排理念及价值,以点及线、以线及面,全方面进行推广。